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上门调解,彰显司法温情

发布时间:2021-11-02 15:57:53



   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嘉荫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行便民、利民举措,时值秋收农忙季节,为不误农时,本院适时调整工作方案,通过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送达等优质司法服务,确保农民安心耕作。

   11月2日,嘉荫县人民法院上门办理了原告黑龙江嘉荫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考虑本案的被告为农民,时下正赶上秋收农忙季节,农务比较繁忙,且路途遥远,疫情期间来往不方便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主动上门到田间地头和当事人家中,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耐心做通被告思想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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