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5日至5月5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嘉荫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嘉荫县人民法院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缺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有差距方面。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理论学习注重形式,学习计划针对性不强;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视不够;推动落实上级要求精神迟缓。
整改措施:
(1)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
(2)采取多种学习方式,特别是党史教育开展以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通过写笔记心得、网络学习、知识测试等方式,全面加强对党史的学习;
(3)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对上级精神、文件;
(4)对县人大2020年提出的审议意见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并形成党组落实情况报告反馈至县人大。今年将加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
整改状态:已整改。
二是党的政治建设不到位。政治生态意识不强,比如个别案件没有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党内政治生活不高。组织生活会未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查摆支部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院党组未将意识形态纳入绩效考核中,未召开过专题会议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措施:
(1)个别案件没有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下判的,案件承办人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修订完善了审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坚决杜绝应由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未经审委会讨论直接下判;
(2)严格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支部及支部成员的个人问题;
(3)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通过党组会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今年已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次。
整改状态:已整改。
三是履行职责有差距。制度执行不严,案件审判质效不高;文书卷宗不规范;人民陪审员发挥作用不够。
整改措施:
(1)规范执行罚金的收缴,严格执行款管理,一案一账户;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增加配备直播机,案件达到应播尽播;
(2)加大对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增强培训,法律法规的适用尽量统一标准;对书记员定期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审管办每季度发布审判质效通报,党组定期研究审判质效工作;
(3)定期发布评查通报,整改文书卷宗不规范问题;
(4)自2020年至今重新选任28名陪审员,加强陪审员管理、培训。
整改状态:已整改。
四是推进司法改革进程缓慢。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法警职务序列套改工作尚未进行;未建立员额法官独审权监督制约机制;司法责任落实不到位,案件评查制度执行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
(1)法警职务套改工作现已完成;
(2)建立完善《审判员权责清单》《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法官监督;
(3)开展有效案件评查工作。2021年评查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3件,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16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6件。对评查为有瑕疵案件的相关人员均已进行第一种形态处理。
整改状态:已整改。
(二)司法作风不扎实,深入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有力方面。
一是“两个责任”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到位;“一岗双责”执行不到位;对党员日常教育不到位。
整改措施:
(1)党风廉政建设与审执业务工作结合,双管齐下;
(2)班子成员重新确定分工,明确“一岗双责”职责;
(3)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言行,在组织生活会中言论不当的党员已作出深刻检讨。
整改状态:已整改。
二是“三公经费”问题整治不够彻底。存在重复核销问题。
整改措施:重复核销差旅费已经退回,相关人员均给予第一种形态的处理。
整改状态:已整改。
三是作风建设不扎实。诉讼立案大厅屏显更新内容不及时;“移动法院”“流动法庭”宣传普及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
(1)立案大厅屏显及时更新;
(2)加大“移动法院”“流动法庭”宣传。2021年我院加大了对法庭审判业务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上同步宣传,及时总结法庭先进经验。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始终。集中推出六项便民利民措施。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拓宽群众办事渠道。完善接待群众、发现问题工作机制,全方位打通群众说事求助办事“最后一公里” 。
整改状态:已整改。
四是财务管理不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账外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票据不规范。
整改措施:
(1)加强对财务人员加强管理,严格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
(2)我院对2017年以来未入账的资产进行盘点,盘点出未入账资产现已入固定资产,补记至2021年7月1号凭证;
(3)针对巡察专项提出的票据问题,我院已对2018-2020年票据进行梳理整改,承诺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一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比如党组会议只研究了支出总额,未研究具体详细的支出事项。
整改措施:
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在研究大额资金使用中列出资金明细支出清单。 整改状态:已整改。
二是班子建设不规范。党组成员超职数配备。
整改措施:
对超指数配备的党组成员已通过法定程序免去党组职务,已不存在超指数配备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三是党建基础薄弱。重业务轻党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党费收缴不细致。
整改措施:
(1)制定切实可行党建工作计划;
(2)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2021年我院共开展班子成员讲党课4次,支委会9次,党员大会1次。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3)按季度收取党费,做好记录;
(4)严肃入党积极分子流程。
整改状态:已整改。
到目前为止,巡察提出的11条意见我院均已整改完毕,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8-2689943;电子邮箱jyzgk@163.com。
中共嘉荫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