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倒车起纷争 法院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2-02-22 09:07:20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被告人宋某某与刘某是多年的邻居,却因倒车时与邻居刘某发生口角并厮打,便上前用木棒将刘某头部打伤,构成轻伤。近日,在本院主持调解下,被告人宋某某与被害人刘某和好并自愿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刘某各项费用人民币2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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