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高院《“雷霆2020”执行行动实施方案》和市中院《推进“雷霆2020”执行专项活动通知》的要求,嘉荫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小组开展系列活动。8月18日上午9时,天空中下着细雨,在法院大厅内集结着干警十余名,准备了警车三台、执行单兵三台、两台执法记录仪、搜查令、封条等执行装备,并邀请了当地派出所民警与村委会到场见证。执行局长张建军同志作动员讲话,重申此次行动的流程安排。随后出发前往位于常青村的嘉荫县某饮品酒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搜查。
2017年嘉荫县某饮品酒业有限公司与嘉荫县信用联社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从信用社借款900万元。2018年其厂房失火被烧毁后便停止经营,未能履行给付义务。2020年5月份信用社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8月份信用社请求搜查嘉荫县某饮品酒业有限公司。
执行局全体干警到达现场后,在县电视台监督下展开了对嘉荫县某饮品酒业有限公司的搜查。干警们依法先后搜查了生产车间、冷库、储藏室、办公区,对固定资产进行拍照登记,并封存了装罐器、生产车间、锅炉房等设施,为下一步的强制执行奠定基础。
接下来嘉荫县法院执行局将严格按照省院、中院雷霆行动的要求,加大搜查、惩赖、打击的力度,集中攻坚,打出执行的声势和威慑,为嘉荫县域经济发展营造稳定、诚信、和谐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