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不求人︱提高诉讼服务质量,做到“立案不求人”

发布时间:2019-03-15 10:01:51






立案,是诉讼的第一环节,是老百姓了解法院的第一窗口。在立案阶段不求人是最能体现便民利民的现代司法理念。怎么做到立案不求人呢?

第一步,在诉讼服务中心开展青年文明号“优环境、助发展”、“党员先锋岗”等便民利民活动,严格执行“亮标识、亮承诺、亮监督”要求,践行“四零服务”承诺,提高立案接待服务质量。

第二步,完善诉讼引导、风险提示等法官立案释明制度,为群众诉讼提供“一站式立体化”服务,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要当场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7日内下发裁定,做好释法答疑工作。

第三步,推进立案环节繁简分流。在立案时将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推动适用督促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减少当事人诉累。

第四步,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弱势群体,依法积极给予诉讼费缓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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