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伊春中院印发通知,要求法院干警“两节”期间严格做到九个严禁,筑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廉洁过“两节”。
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干警在2017年“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九个严禁”,既严禁用公款购买山特产品等年货相互送礼;严禁用办公经费举办文艺晚会和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律师馈赠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向相关单位、案件当事人及律师借用车辆;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同学会、战友会和群友会。
通知还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狠抓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把加强“两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毫不松懈、持续发力。纪检监察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新变化、新特点、新表现,通过信访举报、审务督察、媒体监督等多种手段,及时搜集和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来源: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