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人民司法体制改革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8-22 11:25:13


根据《黑龙江省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黑龙江省法官入额遴选办法(试行)》,结合本院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依法办事、平稳过渡原则。

二、基本要求

(一)在省院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本院党组统一指挥、统筹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分工负责,各尽其职;

(三)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四)全程留痕,存档备查。

三、入额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根据省法院《法官员额核定》的规定,本院法官入额遴选员额比例为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0.6%,即15名。

(一)入额遴选范围

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内,在岗具有法律职务人员。

(二)入额遴选资格

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等入额遴选法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任职资格和条件;具有较高的审判业务水平和能力;能够独立承办案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助理审判员入额遴选法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任职满2年的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或暂缓参加法官入额遴选:受到党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官的其他情形的。

四、法官入额遴选方式及具体操作流程

法官入额遴选除院长采取考核方式入额外,其他法官均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准备动员(2016812日至19日)

1.拟定方案。起草《嘉荫县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院党组研究确定上报市中院审批同意后公布实施。

2.思想发动。召开动员大会,宣布方案,并将《方案》公布于局域网,供符合条件和资格的法官报名时参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2016820日至24日)

1.报名。政工科组织符合入额遴选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提交书面申请及法官岗位承诺书等材料,填写《法官入额遴选申请报名表》。

2.资格审查。由本院政工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报本院党组研究确定。《法官入额遴选报名人员名册》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天(82023日)。

(三)考试考核(2016826日至97日)

法院院长采取考核方式入额;考核分数按百分制计算;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入额,其中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分数按百分制计算,笔试、考核分别占总成绩的30%70%;助理审判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入额,其中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分数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考核分别占总成绩的15%15%70%

1.笔试(201693

统一由市中院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内容紧紧围绕审判实务,兼顾政治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试题形式设必答题和选答题两大类,选答题包括刑事、民事(执行)、行政(赔偿)类,考生可以自选一类作答。政治理论知识主要包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部署。笔试总成绩为100分,按人员职务类别折合计入总分。

2.面试(201694

面试由省法院统一安排,委托带三方命题,本院具体组织实施。市中院派监考专员到我院现场指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法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等)及对问题的认识、分析、判断、处理能力和水平。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15%折合计入总分。

3.考核(201682697

考核工作由本院党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提交本院党组研究确定。

考核主要考察法官实际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等工作实绩情况,客观分析评价政治素质、从业经历、办案能力、敬业精神、廉洁自律、群众口碑等现实表现。

考核在个人书面述职、信息采集、征求意见、组织确认、业绩公示的基础上,采取民主测评、谈话推荐、任职资历量化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谈话推荐、任职资历量化等项目分值所占考核总成绩比重,本院依据实际自行设定。其中:①个人书面述职(826日至28日),主要阐述工作经历、办案绩效、其他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②信息采集(826日至28日),主要收集审判管理、案件评查、信访情况、日常考勤等相关信息;③征求意见(829日)主要采取书面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的方式进行。④组织确认(829日)主要对个人述职、信息采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鉴定;⑤业绩公示(830日至93日)主要对个人书面述职、组织确认材料进行公示;⑥民主测评(95日至7日),测评范围原则上界定为政法专项编在编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掌握,院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推荐票权重占40%

(四)研究上报拟入额人选意见(201698日至9月下旬)

1. 研究提出拟入额人选名单(98)。根据考试和考核结果,由院党组按照11.1的比例择优研究提出拟入额法官人选名单,汇总本院拟入额法官人选名单报市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

2.呈报入额遴选人员资料(9915日)。政工部门认真审定本院拟入额遴选人员资料,逐级呈报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呈报材料包括:①《党组推荐意见》;②《法官拟入额人选名册》;③《法官入额人选登记表》;④《近3年以上未从事审判、检察业务工作的拟入额人选名册》。

3.根据遴选委员会表决产生的拟入额法官人选名单,在本院公示5个工作日(9月下旬)。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职情形的,向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上报公示情况。

(五)履行干部任职程序(201610月上旬)

院党组根据省法院党组研究确定的人选意见,对入额人选进行定岗定位。同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任职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本院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统筹配合、团结协作,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

(二)精心部署,稳妥推进。职能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分析队伍现状,严密组织实施,严肃纪律,坚持原则,力求各项遴选程序风清气正。

(三)及时请示,吃透政策。凡改革中涉及到的重大政策性问题,及时请示上级法院,确保法官入额选任改革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四)关注动态,确保稳定。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关注法官的思想动态和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有针对性的思想疏导,最大限度地调动改革的积极因素,推进改革深入发展。各部门要统筹安排,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法官入额遴选考试考核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嘉荫县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法官入额遴选考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受本院党组领导。

长:院长胡业晓

副组长:副院长张巍、郑建波

员:党组成员于俊芳、谢学平、庄甲兵、张同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工科,成员:赵丹、王锐、刘珊珊

办公室下设考务组:李春来、祖向春

考务人员职责:负责考试策划综合、组织协调、考生管理、考场布置、试卷运转保管衔接工作,以及考试期间的考试计时、考场录像、宣传报导等工作。

监督组:张冰、张丽杰

监督组人员职责:负责试题命制、运输、交接的监督工作,负责考试纪律、考试携带物品、资料的检查监督工作,受理考试违纪问题举报案件,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保障组:刘磊、徐鹏轩

保障组人员职责: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

本方案由政工科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如出现本方案未列出的具体问题,由院党组审定或报请市中院研究决定。

附件:1.《面试考务细则》

2.《考核工作细则》

 

 

 

 

 

 

 

 

 

面试考务细则

 

根据《全省法院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和《法官入额遴选考试面试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法官入额遴选考试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公开、透明、公正、有序进行,制定本细则。

一、面试时间、地点和考场设定

时间:201694日。

地点:本院视频会议室,考场要求监控录像和手机信号屏蔽。

二、面试内容、方式及命题总体安排

面试在市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由本院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统一使用省法院委托第三方的命题。主要测试法官实际办案能力和审判工作经验,包括考察法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等)及对问题的认识、分析、判断、处理能力和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预考时间10分钟,即在预考室内研读题签、思考准备;面试时间10分钟,即在面试考场内进行答题。

三、面试考官组成及工作人员配备

1.1个考官组,由7名人员组成,其中主考1人,负责面试考场内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工作;副主考1人,负责协助主考工作;考官5名,负责审视面试人员答题,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2、设立考务组:李春来、祖向春

考务人员职责:负责考试策划综合、组织协调、考生管理、考场布置、试卷运转保管衔接工作,以及考试期间的考试计时、考场录像、宣传报导等工作。

3、设立监督组:张冰、张丽杰

监督组人员职责:负责试题命制、运输、交接的监督工作,负责考试纪律、考试携带物品、资料的检查监督工作,受理考试违纪问题举报案件,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4、设立保障组:刘磊、徐鹏轩

保障组人员职责: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

四、面试工作程序

1.考试通知。考试前3天,向参加考试的法官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考试时间、地点、考场位置、考试须知以及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内容。

2.考场设置。设面试考场1间、候考室1间、预考室1间。准备面试评分表、核分表、门贴、考官牌、面试顺序签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布置面试考场、预考室、候考室等。备齐面试相关的草纸、计算器、中性笔、铅笔、橡皮、计时表、胶水、密封条等。

3.召开考务培训会议。考试前1天召开考点考务人员培训会议,并进行彩排演练,安排部署考点考务工作,明确各组织机构的相关职责任务。

4.考生入闱抽签。面试当天早830考生到候考室报到,向考场监督员上交通讯设备和其它禁止物品,抽面试顺序签,学习《面试须知》,掌握面试要求,统一在候考室等候面试。

5.工作人员考前准备。900,面试考官、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进入指定考场,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验封签字,当场拆封,考官熟悉题本,由主考对面试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培训。

6.安保监督。试卷传递,每次都要指派专人协助省法院进行试卷交接和监督工作,存放保管设施必须安全牢固,试卷交接工作至少3人以上完成,每个环节都要清点验封签字,确保公开、公正。同时,要做好试卷传递和考试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

7.考生预考。开考前10分钟,引导员引导1号面试考生进入预考室预考,10分钟,预考结束,引导应试考生至面试考场。接着以此类推。

8.进入面试。考生根据主考的示意进行口述答题,计时员开始计时;答题时间10分钟,距离答题时间结束1分钟时,计时员应进行提醒,答题时间截止时,计时员应要求停止答题。

9.考官打分。每名考生答题结束后,由考官按评分标准赋分。计分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进位按“四舍五入”掌握。核分工作在纪检监察监督下由核分员和计分员共同完成,并当场签字。

10.公布成绩。1号考生面试后到预考室等候,2号考生继续面试,计分员与核分员认真统计分数,待2号考生面试结束后,到预考室等候,同时请1号考生入场,由工作人员当场宣读面试结果,以此类推。

11.考场监控。整个考试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同步录像。

12.维护考场秩序。加强面试安全保卫,维护现场秩序。

13.考务保障工作。负责涉及到考场布置、车辆使用、信号屏蔽、其他备品等相关后勤保障以及参考人员突发疾病救治等工作。

五、组织运行要求

1.加强面试组织实施的领导。面试在中院党组的领导下进行,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方案和相关规定精心组织操作,正式面试、候考、预考等关键环节要配备得力和足够的人员,确保面试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提高效率和质量。

2.妥善做好面试准备工作。认真推选具有一定相应资历和信誉的考官,抽调考务人员,统一印制面试须知、面试评分表、核分表、门贴、考官牌、面试顺序签等。适时召开考务会议明确面试运行程序,部署各环节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布置面试考场、预考室、候考室等。备齐面试相关的草纸、计算器、中性笔、铅笔、橡皮、手机信号屏蔽仪、计时表、胶水、密封条、矿泉水等物品,为考官和考生提供午餐盒饭。提前3天向参加面试的考生发出通知。

3.严格试卷保管传递制度。必须按规定指定2名专人负责管理试卷,并认真履行试卷领取、保管、交接手续,必要时配备警力和专车押运,确保万无一失。

4.加强面试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配备相应的警力配合面试工作,维持考场和院机关的正常秩序。统一协调有关部门根据面试实际需要提供后勤保障。

5.落实考官主体责任。每个考官必须不辱使命,切实出以公心,排除人为因素,坚持一把尺子选人、一个标准打分,充分体现考官的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面试考官入闱期间不得私自外出、与考生接触,所携带的通讯设备交由考场监督员统一保管。

6.严明面试考生纪律。参加面试考生要积极应对考试,必须遵守考试纪律,按规定上交通讯设备,听从候考室、预考室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否则取消考试成绩或参加遴选资格。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法官入额遴选考试考核工作顺利实施,法官入额遴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受本院党组领导。

长:院长胡业晓

副组长:副院长张 巍、郑建波

员:党组成员于俊芳、谢学平、庄甲兵、张同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工科。

成员:赵丹、王锐、刘珊珊

 

 

 

 

 

 

 

 

 

 

 

 

 

 

 

 

 

 

 

 

 

 

考核工作细则

 

根据《全省法院法官入额遴选考试考核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法官入额遴选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公开、透明、公正、有序进行,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4、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客观公正,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原则。

二、考核对象

我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由本院党组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形式

成立由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审管办等人员组成的考核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考核采取民主测评、谈话推荐、任职资历量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法官实际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等工作实绩情况,客观分析评价政治素质、从业经历、办案能力和审判工作经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群众口碑等现实表现。考核要在个人书面述职、信息采集、征求意见、组织确认、业绩公示的基础上,采取民主测评、谈话推荐、任职资历量化的方式进行。参加民主测评范围为中央政法专项编在编人员。院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票权重占40%。个人书面述职应阐述主要经历、办案工作或者其它工作完成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信息采集是收集审判管理、案件评查、信访、考勤等信息。征求意见是履行书面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程序。组织确认是对个人述职、有关信息进行审查鉴别。业绩公示是对根据个人书面述职、组织确认形成的业绩材料进行公示。

其中:任职资历量化40分、民主测评40分(院领导班子权重占40%)、谈话推荐20分。

(一)任职资历(40分)

通过本人提供个人书面述职材料、相关部门查询档案、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的方式,对任职资历进行量化考核。个人书面述职材料应阐述个人主要经历、办案工作或其他工作完成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1、办案数量(15分)。以20161月至20166月结案情况为基准(庭长办案数按全庭平均办案数计算),低于或达到全院平均结案数的记15分,每增加1件,加0.1分。

2、办案质量(15分)。所办案件中无质量问题的记15分,被省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并予以通报的每件减1分,经本院审判监督程序改判的,每件减0.5分,但案件由审委会讨论定案或经审委会讨论认为不予减分的除外;执行案件被省法院提起执行监督、裁定被省院撤销的,每件减1分;因适用强制措施不当,导致错误执行的,每件减1.5分;诉讼中或已审结的案件中引发有理访的,每件减2分。案件出现程序、实体严重违法并引发涉诉访或被上级法院提起监督的,每件减5分;出现一件司法赔偿案件减5分,出现一件错案减5分。

3、学历(1分)。具有本科学历的记1分、获得硕士学位的得0.5分。

4、任职年限(5分)。具有法律职务的,从任职时间起,每年得0.2分,最多得5分。

5、任职经历(2分)。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每个0.5分;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每个0.3分;最多得2分。

6、出勤情况(2分)。法官出勤情况根据请销假记录为准,事假超过15天的,减0.5分;超过25天的,减1分,超过35天的,此项不得分。病假超过3个月的,此项不得分。无以上情况的,记基础分。

7、减分项。20131月至今被上级有关领导机关明查暗访通报的,每次减1分。

8、加分项。争先创优为加分项,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办案标兵、调解能手、涉诉信访等荣誉称号的每项分别加0.6分、0.3分、0.2分。

(二)民主测评(40分)

在个人书面述职、信息采集、征求意见、组织确认、业绩公示的基础上,召开全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在编人员大会,对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办案能力(审判工作经验、从业经历)、敬业精神、廉洁自律、群众口碑等现实表现进行客观的分析评价。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其中优秀记40分,称职记30分,基本称职记20分,不称职的不得分,弃权记5分。测评分A票(党组)、B票(干警)。计分公式为:

考核对象民主测评得分=A票总分值÷A票份数×40%B票总分值÷B票份数×60%

(三)谈话推荐(20分)

由考核组分别同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在被考核人选中,按核定的员额数,根据每个人的政治素质、办案能力(审判工作经验、从业经历)、敬业精神、廉洁自律、群众口碑等现实表现,自主推荐入额人选。同意入额的记20分,不同意入额的不得分。

计分公式为:

考核对象谈话推荐得分=得同意入额票数×20÷总票数。

四、汇总上报

对参加入额遴选的人员任职资历、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结果汇总后,报中院党组。

五、相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考核工作要在领导小组和院党组的领导下,由政治部牵头组织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部署,认真配合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考核纪律。一是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对工作失职或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的工作人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二是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客观真实的提供相关材料,确保考核内容的真实准确;三是参加测评人员必须按照测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手中权利;四是考核对象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拉票,一经发现,取消入额资格。

3.保证正常工作秩序。考核工作期间,各部门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法官入额遴选考核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法官入额遴选考核工作小组,直接受院党组领导。

长:院长胡业晓

副组长:副院长张巍、郑建波

成员:党组成员于俊芳、谢学平、庄甲兵、张同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工科,成员:赵丹、王锐、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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