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事不再理”原则?

发布时间:2019-03-10 16:09:42


    “一事不再理”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第二,一个案件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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