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法院雷霆出击 重锤敲醒懈怠“老赖”

发布时间:2017-10-19 09:26:35


2017914日嘉荫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已早早在法院门前整队列齐,这虽然已是第4次集合前往青山乡结列河村了,但这一次干警们心中有着一个共同的声音:今天去绝对不能轻易的放过这个抱有侥幸心理的准“老赖”。经过缜密的部署,由执行法官张建军带队将2名法官及6名法警分为两组,按照既定路线驱车辗转前往目的地,进村入户寻“老赖”。

案件要从去年的三月份说起,当时发生了一件让宋某后悔至今的事情。201632日宋某在自家木耳菌培育房内放置了一桶点燃的固体硫磺进行消毒灭菌,未料这一桶不起眼的硫磺导致宋家在内的三家房屋发生火灾。大火瞬间吞噬了邻居齐某、韩某的培育房及室内物品,造成财产损失30余万。在中级法院对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依法作出生效判决后,二申请人随即申请执行此案。执行法官张建军接收案件后,立即进行调查,走访到户对本案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并对被执行人普法说理。

起初被执行人很不配合,百般刁难执行法官及干警,以“没钱、等我赚了钱慢慢还”等理由搪塞执行人员。第一执行小组的执行法官张建军见被执行人宋某有准“老赖”的思想,立即对他进行说服教育,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将已经调查了解到他名下的财产一一列出,宋某听后哑口无言,只能低头默认。

这时另一执行小组从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信息中了解到,被执行人可能有一部分木耳菌转移到了邻居李某、王某家中,执行法官王兴全带队迅速前往两人家中进行查看,并立即分别对二人进行询问,但发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确属无效,在二人家中均未发现属于宋某的木耳菌。

最终在执行法官张建军历经三个多小时的劝说下击溃了被执行人宋某的心理防线,双方在执行人员的见证下达成了书面和解协议并制作了执行笔录。将宋某价值25万元的房屋以物抵债于二申请人并当即交付,并将剩余案款以现金方式给付。至此该案在嘉荫县法院执行干警的团队协同合作中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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