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法院执行局对付“老赖”出新招
作者:张同林 发布时间:2014-10-11 09:04:57
日前,嘉荫县法院成功执行了被执行人程某一笔2万元执行款,余款3万余元制定了还款计划并提供了有执行能力的保证人作了担保。
程某是多年从事承揽土木建筑工程生意的“工头”,因赊欠赵某建筑材料款被诉至法院,判决给付材料款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法院虽多次主持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始终不按协议履行,只给付几千元。近期,得知程某要结婚并确定了具体婚礼日期,执行局抓住这次难得的机会,在婚礼的前一天传唤程某到法院,迫使其拿出2万元,余款提供了担保。虽说此“招”有乘人之危这嫌,但对付“老赖”,感觉比较合适。
文章出处:嘉荫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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