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法院积极化解执行积案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4-08-13 16:32:33


    嘉荫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解决突出问题。近日,通过积极工作,化解了一起多年积案,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2005年嘉荫县法院审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判决被告高某某赔偿原告周某某1万元,进入执行环节后,高某某只给付1500元,之后便全家离开,下落不明。申请人虽多次到法院申请,但一直找不到人。近日,法院到多家银行进行司法查询,查到高某某名下有1万元活期存款,开户行是通河县邮政储蓄支行,第二天,法院执行局便驱车近千公里赶到开户银行,将剩余执行款项扣划至执行款专户。这样,一起多年积案得到彻底解决。

文章出处:嘉荫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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