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法院执行局根据院党组的安排和部署,认真学习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庆建和河南省渑池县法院干警张华、赵军博、王志民见义勇为、抢救伤者的先进事迹,认真阅读了2月17日刊登在《人民法院报》一版题为《“把她抬到我车上,救人要紧!”》和题为《“这样的好人好事,须赞一个!”》的两篇文章,全局全体干警深受感动和鼓舞!
由此联想到我院院长胡业晓同志在2013年嘉荫县抗洪抢险中,在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之际,坚持奋斗在抗洪抢险第一线,连续奋战40个昼夜,没有丝毫退缩和松懈,敢于担当,勇于奉献,舍小家为大家,这种大义大爱的举动就是我们全院干警值得好好学习的,这种精神就是我们全院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执行局全体干警决心以学习先进楷模为契机,将受到的精神鼓舞和激励出的无穷干劲用到努力工作中去,用到办理每一起执行案件中去,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