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嘉荫县党务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院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民主监督,促进党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探索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为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探索党员在党内生活中发挥主体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按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以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的内容真实、具体,公开的形式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三)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统筹规划,同步开展,形成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院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典型宣传及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党组织召开生活会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评优表彰、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情况。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后备干部考察推荐、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监督相关制度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查处党员违法违纪案件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具体程序
(一)公开事项提出。依据《嘉荫县党务公开目录》,结合实际,制定我院党务公开目录,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二)公开审核内容。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对公开的内容、方式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事项不能进行公开。
(三)公开形式选定。党务公开的形式包括会议公开、文件公开、网页公开、专栏公开、媒体公开等。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务工作部门,根据需要公开的事项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公开的形式,可以多种形式同时使用,确保党务公开效果。
(四)意见建议收集反馈。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开设网页、开通电话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向党员群众反馈。
(五)公开材料整理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及时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和利用。
五、党务公开的方法步骤
(一)制定党务公开工作方案。(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6日)召开院领导班子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学习传达县委党务公开方案精神,专题研究本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成立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县委《党务公开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嘉荫县法院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嘉荫县法院党务公开目录》。公开目录要有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及责任部门。
(二)搭建公开平台(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1、开设党务公开网页。在我院网站上开通党务公开网页。
2、开通党务公开热线电话。随时回答咨询质询,听取意见建议。热线电话0458——2689906
3、设置党务公开活动场所。党员活动室设在三楼图书室。制作党务公开工作图板,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务公开活动。
4、组织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征集活动。不定期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重大事项要先征求党员、群众的意 见,重要会议要请党员、群众参加。
5、召开党务公开情况相关会议。采取召开通报会、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促进党组织与党员、群众之间的交流互动。
6、编发党务公开工作简报或信息。通过简报、信息等载体,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政策规定、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探索深入推进党务公开的方法、途径和举措。
(三)迎接检查验收(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总结党务公开工作情况,按时上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上级党组织检查验收。
(四)建立长效机制(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12月31日)
1、加强制度建设。院党总支要定期组织支部书记召开党务公开工作会议,集中分析党务公开工作形势,研究重要事项,解决存在问题。每月都要安排一次党员活动日作为党务公开日,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2、确定公开时限。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固定内容应长期公开;对于一定时期内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一般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对于动态性、阶段性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公开;对于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应即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事项,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办理完善,必要时应组织再次公开。
3、明确公开原则。对于列入公开目录的例行公开事项,按规定主动予以公开;对于暂时不宜公开或者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对于党员、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或者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者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我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事务,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具体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利用局域网、宣传栏、党日活动、党课教育等载体,深入宣传党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积极性。
(三)注重研究总结。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注重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把握工作的特点及规律,及时研究解决党务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党务公开效果,推动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抓好监督落实。按照县委明确的党务公开标准,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公开制度、有公开载体、有公开目录、有公开活动、有公开档案、有实际成效”;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年底前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价。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