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伊春市精神文明办第六考核组一行4人莅临嘉荫县法院检查验收201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考核组在嘉荫县县文明办主任丁凤山和党组书记、院长冯久鸿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法院办公办案环境、查阅创建活动资料、听取了工作汇报。党组书记、院长冯久鸿向考核组一行介绍了近两年嘉荫县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县法院党组在市、县文明办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内容,扎实开展各项活动,17大类41项内容全部按要求完成,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检查组对嘉荫县法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重视、机制健全、重点突出、活动扎实,做到了司法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对法院近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冯久鸿院长表示,将以此次申报“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东北考察讲话精神,一是认真总结、查找不足,确保对此次检查反馈问题快速得到整改;二是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教育、志愿服务建设等重点,结合司法工作实际,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深化干警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三是围绕党的建设、法治建设、诚信建设、公民道德建设,结合审判工作职能,突出实践、务求实效,使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