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唤回爷孙情

  发布时间:2013-03-27 10:53:33


    日前,经嘉荫县法院法官一个多月的努力,成功调解一起外祖父诉外孙女赡养案,老人王某与其外孙女张某终于握手言欢,爷孙间的亲情也终于回归。

去年的6月份,王某的唯一女儿因病去世。王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这些年来一直跟随女儿生活,女儿的突然离世,让其生活顿时失去了依靠,其唯一的外孙女张某就是他唯一的亲人和依靠。失去女儿的王某于是想跟随外孙女张某一起生活,可张某却不愿意。王某回想从前是那样疼爱外孙女,如今却是这样的结果。在伤心气愤之余,一纸诉状便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每月给付赡养费人民币500元,并履行照顾生活起居义务。

法院受理此案后,并没有简单的进行送达、开庭等程序,而是寓亲情于法理,多次找张某做思想疏导工作,让张某终于明白:“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再想一想自己小时候,外祖父母是那样疼爱自己,如今母亲没了,自己是老人唯一的希望和寄托,自己不赡养老人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母亲在九泉之下也不能安息,于是张某在法官的陪同下主动登门向老人道歉,并承诺今后自己一定善待老人,担起母亲未尽的义务。老人也原谅了外孙女,亲情得到回归和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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