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人民法院《创新破产重整机制稳企纾困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5-09-02 11:20:17


嘉荫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创新破产重整机制稳企纾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本院相关部门:
      现将《创新破产重整机制稳企纾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荫县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日

嘉荫县人民法院《创新破产重整机制稳企纾困实施方案》(试行)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政策号召,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破产审判领域的职能作用,嘉荫县人民法院借鉴射洪市人民法院创新破产重整机制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创新破产重整机制,帮助陷入困境的企业实现“司法康复”,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创新机制构建
   (一)立破融合快速响应
    1、建立“证据共通认定+债权集中审查”规则:当企业提交破产重整申请时,嘉荫县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迅速依托“立破融合”机制提前介入。在受理破产申请阶段,对于涉及的各类纠纷,如正在立案审查的劳动报酬纠纷、合同纠纷等,通过“证据共通认定+债权集中审查”,整合相关证据资源,集中对各类债权进行审查核实,缩短审查周期,力求在 48 小时内完成破产立案审查,为企业争取宝贵的救治时间。
    2、优化立案流程:设立专门的破产案件立案窗口,配备专业立案人员,负责破产案件的立案咨询、材料接收和初步审查工作。对符合破产重整受理条件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立案手续,确保案件能够快速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二)府院联动协同作战
    1、成立破产重整专班:案件受理当日,嘉荫县政府与县法院立即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联合人社局、税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多个相关部门成立破产重整专班。专班构建 “司法救治 + 产业维稳 + 民生保障”立体作战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协同推进破产重整工作。
     2、各部门职责分工:
    人社局:现场办公,解决职工劳动权益问题,稳定职工队伍。一方面,协助法院和管理人厘清职工债权关系,核算职工工资、社保等拖欠情况;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职工再就业帮扶工作,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就业培训等方式,妥善安置未留任职工。
    税务局:提供税收政策指导和支持,协助企业解决税务问题。
    财政局:在职能范围内,保障企业重整期间的资金需求。
    自然资源局:协助处理企业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相关问题,保障企业资产处置顺利进行。对企业不动产的权属确认、变更登记等事项提供高效服务。
    3、专班进驻企业:专班第一时间进驻企业,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面临的问题。协调供电、供水部门保障企业生产线基础运转,避免设备因停产受损;县领导带队走访企业核心客户,争取订单延续,稳定企业市场份额;法院指导管理人建立“技术骨干保护名录”,确保核心团队稳定,并通过共益债务融资等方式重启生产,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企业部分复工,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三)分类处置激活资产
    1、技术资产融资破局:灵活运用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指导管理人对企业拥有的技术资产进行评估和打包融资。例如,对于拥有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企业,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通过专利质押融资等方式,将技术资产转化为资金,专项用于支付生产原料采购、在岗职工工资社保及补缴医保费用等,解决企业燃眉之急。同时,创设“退休保障专户”,为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一次性补缴社保,确保其平稳退休,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2、资产分类处置增效:针对企业资产状况,实施分版块处置策略。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将具备造血能力的优质资产板块,如核心生产业务、优质生产线等,实施重整计划,引入战略投资人进行投资和运营;对持续亏损、与企业核心业务关联度低的低效资产板块,如闲置厂房、非主营业务资产等,进行清算处置,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通过全国产权交易平台等公开渠道,公开招募投资人,提高资产处置的透明度和竞争性,确保资产交易价格合理公正。
    3、生产性重整提速:构建“三不断”运营保障体系,确保企业在重整期间正常运营。一是许可企业继续履行重要供货合同,保障产业链不断链,维护企业与上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二是积极筹措共益债务融资,为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确保企业经营资金不断流,维持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建立“技术骨干保护名录”,留用核心技术工人和研发人员,确保人员储备不断层,为企业后续发展保留核心竞争力。
    二、职工权益保障
    1、确立“职工权益优先保障”原则: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始终将职工权益保障放在首位。嘉荫县人民法院协同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全面梳理企业职工债权,确保职工工资、社保等合法权益得到全额清偿。对于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通过企业资产处置所得、共益债务融资等多种渠道优先予以支付。
    2、职工再就业安置:
    带岗移交留任骨干:对于具有核心技术和丰富经验的职工,通过“带岗移交”方式,由重整后的企业留用,确保企业核心人才不流失,维持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特殊群体:与人社局等部门合作,针对残疾职工、困难职工等特殊群体,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解决其就业困难,体现社会公平与关爱。
    组织就业培训提升职工就业能力:联合相关培训机构,为未留任职工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培训内容根据市场需求和职工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
    三、保障措施
    1、提升专业能力:加强破产审判团队建设,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提升法官、管理人等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邀请破产法领域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分享先进地区破产审判经验,提高破产审判水平。
    2、强化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加强法院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及时通报破产重整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3、完善配套政策:积极推动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为破产重整企业提供政策支持。例如,在税收优惠、土地政策、金融扶持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降低企业重整成本,提高企业重整成功率。
    通过实施本创新破产重整机制稳企纾困实施方案,嘉荫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困境企业摆脱危机,实现重生,为嘉荫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