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汤德富暂予嘉荫监外执行申请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7 09:43:27
(2023)黑0722刑更2号
罪犯汤德富,男,1968年1月3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望奎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望奎县。2000年11月6日,汤德富因犯盗窃罪,被本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 000元,同年11月17日生效执行。2000年12月11日,嘉荫县公安局提请本院对汤德富暂予监外执行。同年12月13日,本院决定对汤德富暂予监外执行一年。2021年6月17日,经嘉荫县公安局申请,本院作出对汤德富收监的通知。在收监过程中,丰林县看守所以汤德富患有肝细胞癌等疾病,不具备诊疗及看护条件为由,不予收押。现嘉荫县公安局以汤德富以其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提出监外执行的申请。
本院现依法就罪犯汤德富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本院刑事审判庭反映。
联系电话:0458-2689948
联 系 人:崔法官
嘉荫县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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