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群众胜诉权益及时兑现,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嘉荫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强制腾房专项行动。行动开始前对需要腾退房屋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研判,制定腾退方案,将强制腾退清场与善意释法引导相结合,着力破解执行中不动产移交的“难点”“堵点”,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申请执行人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青支行(以下简称新青农商行)对被执行人金某名下商服楼享有抵押权,因被执行人金某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要求对抵押物进行司法拍卖,并对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经调查,新青农商行多次与被告沟通要求限期腾房,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腾房,故诉至嘉荫法院请求被告将抵押商服楼腾退并交还新青农商行。判决生效后,金某仍拒绝腾房,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前往异地找到被执行人并督促其返乡,配合对其房屋进行腾退。执行当日,执行干警依法有序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记录,并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保证腾房活动的规范透明。因商服面积较大、货物商品积压过多,执行干警每日进行清点记录,入库后要求金某对所腾退物品进行清点确认并签收。同时执行干警对现场工人搬运进行监督,协助新青农商行维护现场搬运秩序,最终历时8天将该商服清理并腾退完毕,正式交付给原告。
强制腾迁不是最终目的,化解纠纷才是关键。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嘉荫法院将持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通过规范化、人性化的执行程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