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法院认真落实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动员大会以及省法院 “雷霆行动”誓师大会的部署要求。6月1日党组书记、院长冯久鸿主持召开“雷霆行动”集中打击行动部署会,迅速拉开“雷霆行动”序幕。
6月6日清晨5点整,4辆警车15名执行干警已集合完毕整装待发,冯久鸿院长到出发现场为干警助威,叮嘱执行干警要规范文明执法,严防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身安全等问题。随着冯院长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分为两组,按照拟定的方案、路线实施执行行动。
2014年,嘉荫县保兴镇全丰村有三名村民在邮储银行的贷款中组成了联保小组,今日被拘传到法院的被执行人张某某就是其中之一。在本此执行活动中,被执行人被法院工作人员带到院内准备进行拘留,张某某一看自己面临即将要被拘留的境地,主动提出联系自己的女儿筹集欠款,其女儿在接到电话后将案款及执行费全部交到法院,共计41626元整。自此张某某所欠款项全部履行完毕。
“别拘留我,我马上给1万元”,这句话是从被执行人郑某某的口里说出的。郑某某的儿子在2015年3月27日这天将同学武某某叫到学校附近的商店门前,在勒索要钱不成后动手殴打了对方,造成武某某左侧肱骨内上踝撕脱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花费10万余元。自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郑某某迟迟未履行,今日见到执行人员宣读拘留决定书并依法要将其带走时,终于不再抱有逃避的幻想,主动履行一万元,并定制了还款计划。
“赵某某,你与赵某某的物权纠纷一案,你未向本院如实报告你的财产状况,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现依法对你进行司法拘留。”被执行人赵某某仍不为所动,叫嚣着我就是没钱,拘我吧。面临“老赖”的如此挑衅,执行干警立即对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我是有车,但是被我朋友借去外地干活,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干活,找不到。”被执行人梁某某仍在狡辩,意在抵赖来逃避制裁。原告张某某诉梁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张某某应获得死亡赔偿金102,401元。梁某某肇事车辆拍卖的价值基本可以还清赔偿款,但是梁某某将车辆藏匿不愿还款,看见执行干警“动真格”的要将其拘留,他才极不情愿的交代出把车辆藏在村外一家工厂的大院里。
自6月1日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雷霆行动”开始以来,嘉荫县法院累计出动执行任务19次,派出干警97人次,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司法拘留2人,实际执结2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5件,执行标的额9.6126万元。
下一步,嘉荫县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巩固“雷霆行动”成果,穷尽执行手段,用好用足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攻坚突击,集中严厉依法制裁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形成持续打击逃避执行的高压态势,最大努力维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雷霆行动”取得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