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三尺又何妨?

  发布时间:2012-05-14 08:54:48


    2011年秋季的一个中午,嘉荫县沪嘉乡福民村村南头的老闫家院里突然传出了激烈的争吵声:“老闫头,你真是欺负人,你把杖子往外扩,那我家进进出出的咋走车呀?”“小郭,那你家呢?你把果树紧挨着我家的杖子根栽,遮光遮得我家好大一片地什么也不长,你也好不到哪去。”随着双方的争吵越来越凶,围观的群众也渐渐地听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老闫头和小郭是前后院的邻居,小郭住南,老闫住北,两家只有一条杖子之隔。几年前,小郭在自家房屋北面的杖子根种下了一溜果树。小的时候还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几年后,树长高了,开花结果了,遮光挡风的影响就渐渐突显出来。弄得老闫头家在杖子跟前二、三米的地方什么也不长。虽然老闫和小郭提过几次,但是小郭却不以为然。为此,老闫心里十分气闷。故借家里杖子之机,故意往外扩了一扩,把本就不宽的道路挤得就更窄了。这样小郭家进进出出的就不方便了,特别是来来回回的走车时,有几次都把老闫家的杖子拐角处刮倒。老闫为此就在杖子外挖了一条沟,还在杖子拐角处放上一块大石头。今天小郭开车通过时,压在了石头上,差点把车垫翻,故两家争吵起来。最后还是惊动了派出所,才制止了双方的争吵。两家为此诉讼到法院,小郭诉称:老闫私自往外扩杖子一米,影响了他正常通行,故要求老闫把杖子缩回去。老闫辩称:我家的杖子没占道,反到是他家的果树遮我家的光,我家园子好大一片什么也不长,故要求小郭把果树砍掉。双方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了确认双方所争议的事实,承办案件的法官三次到30多公里外的福民村进行调查走访和实地丈量,最后确认老闫家的杖子外扩了30公分,小郭家的果树也却实影响到老闫家园子里疏菜的生长。在群众和村委会所出具的大量证据和实地堪验笔录面前,小郭不再坚持老闫的杖子外扩1米和自家果树对老闫家无影响的说法,老闫也不再坚持自己家的杖子根本没外扩的主张。看到小郭、老闫双方的态度有所缓和,法官趁热打铁,及时对双方进行宣传教育,依法疏导:邻里相处要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好通行、排水等事项,终于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老闫主动提出:把杖子缩回去,把所挖的沟填平,并在杖子拐角处枷成弧形的意见;小郭也欣然表示:愿把自家的果树进行荐伐,并每年及时进行剪枝,保证老闫家正常通风通光。一场闹得沸沸扬扬的纠纷就这样得到有效化解。这正是:一尺之争上法庭,法官调解化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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