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家把式”下屯去

  发布时间:2012-05-14 08:43:32


    张法官:“我要是买到假种子、假化肥或假农药咋整啊?”“老王啊,你要是买种子、化肥和农药时,千万要到正规的店里去买呀,更不要忘了要发票或收据。使用后也不要把包装袋或药瓶扔了,要保留好。一旦你倒霉摊上这事时,记住了,一定要及时找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堪验和评估,为你日后索赔打官司留下证据。”李法官:“去年我包了三垧地,刚种一年,现在地价见涨人家就反悔了,我该咋办?”“我这有关于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方面的小册子送给你,回去后好好看。”......这是日前嘉荫县法院针对春耕生产时期农民常遇到的问题开展的“走乡镇,下村屯”的法律宣传活动。

    送法上门让百姓心里有了底。一年之际在于春,春耕是保证农民一年收入好孬关键的一环。针对这一时期农民常遇到的问题,他们开展了“走乡镇、下村屯”的法律宣传活动。他们每到一处就把随车带来的“家把式”桌、椅、宣传条幅、宣传单、扬声器等摆上来,向前来咨询的百姓耐心细致地解答提问,向过往的行人发放有关产品质量、消费权益保障、土地承包、租赁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单,让农民知道了自己该如何应对春耕时将面临的风险,心里有了底气。

  灵活立案敞开了诉讼大门。嘉荫是个八山半水半草、一分田的地方,交通不便,路途遥远,老百姓打场官司不容易。春耕大忙季节,农民起早贪黑地备耕,忙得很。针对这一特点,他们出台了电话立案、予约立案、假日立案、上门立案、巡回立案等措施,采取调解为主、调判结合的作法,大大方便了百姓,满足了群众诉讼需求,支援了春耕生产。

  巡回法庭走进了农家院。为了那些忙于春耕又被官司缠身的农民或身体不便的老百姓,他们就调选了一批业务好、责任心强、有爱心的干警组成几个巡回法庭,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或老百姓的家里,不但方便了百姓,贴近了群众,还有利于了矛盾的化解。沪嘉乡黎明村的李家2003年年末外出打工时,欠下毛家24000元的外债。临走时还不上只好把三垧财政田抵给毛家,当时口头说好有能力时可以抽回。可是去年冬季外出打工多年的李家回来后,找毛家要地,毛家却不同意返还,两家各不相让,谁也不让谁备耕,就这么耗上了。为此,两家闹上法庭。为了不耽误春耕,及时种上地,他们日前在黎明村村委会搭建了临时法庭,并聘请了乡司助理和村长作人民陪审员陪审,经过半天的思想疏导和法律宣传工作,毛家终于同意返还李家的土地,李家也不再要求毛家给付这些年的土地租金,双双握手言和。通过此案,来旁听的群众,醒腔了,知道以地抵债是不合法的行为,没有书面合同将来发生纠纷时也没个见证、事实难以认定等诸多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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